萬睿等10名同學因個人原因,申請退學,根據《安徽建筑大學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學生管理規定》(繼教院函【2021】15號)第三十三條有關規定,經學院研究,同意該10名學生的退學申請,決定對該10名學生學籍做退學處理。具體名單見附件。
附件:安徽建筑大學繼續教育學院2022年9月21日退學處理名單
來源:安徽建筑大學繼續教育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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