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安徽省普通高等學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實施細則》(教育廳教高〔2009〕5號)文件精神,經學生申請,學校初步審核,對符合初審條件的學生名單現予以公示,公示(具體名單見附件1),公示期自公示日起5個工作日。
對公示名單有異議者,請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安徽財經大學繼續教育學院教學管理部反映。
聯系電話:0552-3065640(林老師)
附件1:安徽財經大學2021年(下)函授、業余學位初審名單
來源:安徽財經大學繼續教育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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